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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4-04-0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会前,公司已
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
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经
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陈瑛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振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魏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兆斌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
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
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则斌   黄雄   葛敏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