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4-08-27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章程》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
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为支持其参股公司江苏天
淮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淮”)的发展,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拟利用自有资金向其提供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淮钢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7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淮公司提供不超
过 3.5 亿元财务资助的议案》,7 月 31 日淮钢公司与天淮公司签订了期限为 1
年的《财务资助协议》,同意向天淮公司提供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淮钢公司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向天淮公司提供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期限为 1 年(以资金到账为准)。如淮钢公司需要资金,提前 1 个月通
知天淮公司后,可终止本协议并收回借款。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2、资金主要用途
淮钢公司向天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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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日计算按季
度结算。
4、财务资助对象反担保措施
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财务资助风险,天淮公司出具了承诺函,
承诺对淮钢公司提供的借款以其评估价不低于3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承担到期
不能偿还的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等费用。
5、审批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省淮安市韩侯大道 69 号
法定代表人:伍家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号:320800000057699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无缝钢管产品的研发、生产
制造、加工、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需经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钢管”)持有天淮
公司 40.00%的股权;淮钢公司持有天淮公司 40.00%的股权,天津钢管国际经济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贸”)持有天淮公司 20.00%的股权。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天淮公司的总资产为 38.81 亿元,负债总额为 28.81
亿元,资产负债率 74.23%。
三、天淮公司的其它股东义务
1、天淮公司股东情况
天津钢管持有 40%、淮钢公司持有 40%、天津国贸持有 20%。天津国贸是
天津钢管的全资子公司,天津钢管持有其 100%股权,天津钢管及天津国贸合计
持有天淮公司 6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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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钢管成立于 1993 年 11 月 12 日,法人代表人:李强,公司住所:天津
市东丽区津塘路,经营范围:钢管制造及加工;金属制品加工、有色金属材料
制造、加工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自有房屋租赁;机
械设备、汽车租赁等。注册资本:523,114 万元人民币。
天津国贸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张文烽,公司住所:天
津市东丽区天津钢管公司办公楼六楼,经营范围:管材深加工;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进口商
品的国内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
品除外);金属材料及制品、轻工业产品、服装、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
办公设备;汽车(小轿车除外)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配件的技术服务、
维修维护服务;饲料销售等。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2、天淮公司其他股东对其资助情况
天津钢管于 2014 年 2 月对天淮公司提供 2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并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2014 年 6 月 5 日为天淮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 28,500 万元(中
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 11,111 万元(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上提
供给天淮公司的金融支持合计为 65,611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天淮公司经营业务拓展,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淮钢公司
拟利用自有资金向天淮公司提供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天淮公司的控
股股东已为其提供了 65,611 万元的金融支持,占本次总支持额的 65.21%,淮钢
公司本次为天淮公司提供 3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占总支持额的 34.79%,股东
双方对天淮公司的资助是公平、合理的。且天淮公司已为本次淮钢公司提供的财
务资助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对淮钢公司提供的借款以其评估价不低于 35,000 万
元的固定资产承担到期不能偿还的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实现债
权等费用。风险是可控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进行了审
查,认为:淮钢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向天淮公司有偿提供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解决天淮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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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占用费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定价公允。天淮公司的控股股
东已为其提供了 65,611 万元的金融支持,占总支持额的 65.21%,淮钢公司本次
为天淮公司提供 3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占总支持额的 34.79%,股东对天淮公
司的资助是公平、合理的。且天淮公司已为本次淮钢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出具了
承诺函,承诺对淮钢公司提供的借款以其评估价不低于 35,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
承担到期不能偿还的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等费用。风
险是可控的。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认真审议了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淮钢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以上财务资助。
六、淮钢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情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淮钢公司对其参
股公司天淮公司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议案需提交公
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上述财务资助外,淮钢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的
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淮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4、天淮公司与淮钢公司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
5、淮钢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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