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14-10-09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会秘书于2014年7月10
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
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王振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
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目前,
公司尚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故自2014年10月10日起,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
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何春生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
邮政编码:215625
联系电话:0512-58987088
传真号码:0512-58682018
电子邮件:shaganggufen@gmail.com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