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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4-10-0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沙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审议,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公司关于调整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根据整体部署而进行的调整,
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
益损失,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丛国庆先生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于调整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则斌   黄雄   葛敏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