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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30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
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连桂芝
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于2014年10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于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