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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关于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核销的公告2014-11-29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核销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核销的议案》,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
作的原则,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长期股权投资共计47,275,054.16元予以
核销,本次核销的款项均系公司2010年重组前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遗留的账目。具体情况如下:
    1、本报告期应核销的应收款项:
                                                                    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存在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关联关系
                                                           已过诉讼时效,
天津市文典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4,031,924.78                       否
                                                           难以收回
FLOWFLEX COMPONENTS LTD(PNH                               已过诉讼时效,
                                             853,580.94                        否
欧洲)                                                     难以收回
                                                           已过诉讼时效,
C-B SUPPLY LTD(PNH 北美)                  1,147,206.01                       否
                                                           难以收回
KEMYAHOUSE         INTERNATIONAL                           已过诉讼时效,
                                           12,978,253.25                       否
(PNH 中东)                                               难以收回
VESTEL BEYAZ         ESYA    SAN.VE                        已过诉讼时效,
                                              12,960.47                        否
TIC.A.S.(PNH 欧洲)                                       难以收回
SIDWALREFRIGERATIONIND.PVT.LT                              已过诉讼时效,
                                             469,967.44                        否
D.(PNH 南亚)                                             难以收回




                                       1
M/S.SHANTI REFERIGERATION(PNH                         已过诉讼时效,
                                         418,802.88                        否
南亚)                                                 难以收回
DOMOTHAHAIR-CONDITIONERSENT                            已过诉讼时效,
                                          14,374.56                        否
ERPRISES(PNH 阿联酋)                                  难以收回
                                                       已过诉讼时效,
GULF COPPER CO.LTD(PNH 阿联酋)         1,117,983.83                       否
                                                       难以收回
                                                       已过诉讼时效,
香港销售点备用金                         500,000.00                        否
                                                       难以收回
                                                       已过诉讼时效,
张家港保税区宁苏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1,850,000.00                       否
                                                       难以收回

              合   计                  23,395,054.16


    2、本报告期应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存在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关联关系
佛山张铜大冶铜产品有限公司             23,880,000.00      破产清算      联营企业

              合   计                  23,880,000.00


    二、本次账务核销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对上述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后
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产生影响。为此,于2014年11月对以上账务进行了核销
处理。经查验,上述单位除佛山张铜大冶铜产品有限公司是公司联营企业外,其
他均不是公司关联人。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总计
47,275,054.16元,均系公司2010年重组前遗留账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以上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了
减值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账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
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公司今后债权清收工作,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对本次应收款项和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进行账务核
销处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需核销的应收款项
及长期股权投资,认为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款项
的备查账,不影响公司今后债权清收工作。同意公司对本次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
投资损失进行核销处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核销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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