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十)2015-02-2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股票代码:002075
信息披露义务人:燕卫民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黄金城道717弄13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黄金城道717弄13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2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
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沙钢股份
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
合规性审核。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2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燕卫民
公司、上市公司、沙钢股份 指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燕卫民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沙钢股份80,000,00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燕卫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3010419670802****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黄金城道 717 弄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黄金城道 717 弄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上述股权外,未持
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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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沙钢股份的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入股的方式,分享
沙钢股份未来发展所创造的价值,实现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在沙钢股份所拥有的权
益股份的可能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增持并切实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次完成股权登记过户手续之日起六月内不会通过
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证券交易系统交易等方式减持沙钢股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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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沙钢股份股权。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沙钢股份80,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5年2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燕卫民
2、拟转让股份的性质、数量及比例
拟转让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拟转让数量为80,000,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5.08%。
3、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80,000,000股股票,按照每股5.29元的价格,
价款合计人民币423,200,000.00元(大写:肆亿贰仟叁佰贰拾万元整)。
附属于标的股份的其他权利随标的股份的转让而转让:协议签订后至相关股
份过户完成期间,如出现送股、配股、现金分红等,转让股份的此类权益归属乙
方所有。
4、付款
乙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书面
指定的银行账户。
5、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6
6、过户安排
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证券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的股份转让过户
手续。
7、陈述及保证
乙方承诺在完成股份登记过户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不会通过协议转让、大宗
交易或证券交易系统交易等方式减持该等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
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2015年2月14日,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停牌前六
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谋求与同时受让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江苏沙
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自然人李非文、金洁、刘振光、李强、王继满、刘本忠、
黄李厚、朱峥以及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以获取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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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燕卫民
签 署 日 期: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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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与燕卫民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报告。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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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燕卫民
签 署 日 期: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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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省张家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港市
股票简称 沙钢股份 股票代码 002075
上海市长宁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燕卫民 区黄金城道
住所
717弄13号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是□ 否■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 0 股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 %
持股数量:80,00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5.08%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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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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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燕卫民
签 署 日 期: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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