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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07-23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等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股票代码:002075)自2015年6月25日开
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
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7)、《重大事
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8)、《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5-04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2)。
    经确认,公司正筹划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002075;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自2015年7月23日开市时起继续停
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8月21日前
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
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21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
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
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
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停牌期间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
程序,并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推进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