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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16-02-01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日收到公司大股
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转
型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沙钢集团计
划在未来12个月内拟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沙钢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19.88%的股
份。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转型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金额及计划
       根据本次增持计划,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沙钢集团将根据自身需
要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6年2月1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
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除前述内容外,沙钢集团就未来
的增持行为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本次计划增持前,沙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8,804,780股,占公司现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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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总股份的19.88%。

    五、其他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2、沙钢集团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沙钢集团本次增持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沙钢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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