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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关于侯东方案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16-05-21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侯东方案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进展及公司资金扣划情况
    2016年5月19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华人
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
法民申266号】。侯东方等人诉公司要求返还原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
身,以下简称“高新张铜”)占用的4,50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侵权一案(具体内容
详见2015年5月1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5)),经最高法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6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锦丰支行转来
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协
助扣划存款通知书》【(2016)苏05执字第15号】,公司在该银行账号中的7,400
万元人民币被解除冻结,其中6,973.86万元人民币扣划至苏州中院银行账号。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15年5月9日,公司在收到苏州中院《民事判决书》【(2013)苏中商初字
第0118号】后,已按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该诉讼案标的计提了预计负债,对
公司2015年度利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本次苏州中院从公司银行账户上扣划资金后仅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对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2016年及以后年度利润没有影响。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已就此依据2008年重组时与高新张
铜原相关股东签署的协议,向苏州中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高新张铜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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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赔偿公司因侯东方诉讼案败诉支付的4,500万元本金、利息及所发生的相关
诉讼费用。
    2016年5月19日,公司已收到苏州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6)苏05
民初354号】,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2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1)。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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