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3-28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定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6日—2017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
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15:00至2017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1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1《关于选举何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2《关于选举钱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3《关于选举王振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4《关于选举杨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2.1《关于选举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2.2《关于选举于北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2.3《关于选举徐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
行分开投票。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关于选举连桂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
9.2《关于选举高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9.3《关于选举庄英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二)特别提示:
1、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3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
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
卡、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7年4月14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4日9:00—11:30和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3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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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5。
2、投票简称:“沙钢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 案 名 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00
议案 4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议案 5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5.00
议案 6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 8.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 8.1.1 关于选举何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
议案 8.1.2 关于选举钱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2
议案 8.1.3 关于选举王振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3
议案 8.1.4 关于选举杨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4
议案 8.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 8.2.1 关于选举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议案 8.2.2 关于选举于北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2
议案 8.2.3 关于选举徐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3
议案 9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 9.1 关于选举连桂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01
议案 9.2 关于选举高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02
议案 9.3 关于选举庄英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03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
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
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案互
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
5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8.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8.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8.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8.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9.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如议
案9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9设置议案编码10.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1票 ×1投
对候选人B投×2票 ×2投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8.1,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8.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9,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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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4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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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沙钢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4= 票
8.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8.1.1 关于选举何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2 关于选举钱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3 关于选举王振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4 关于选举杨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3= 票
8.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8.2.1 关于选举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2.2 关于选举于北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2.3 关于选举徐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3=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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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数
9.1 关于选举连桂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9.2 关于选举高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9.3 关于选举庄英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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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议案1、2、3、4、5、6、7,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
表格内(同意、反对、弃权),三者选其一用“√”表示,多选或未选的,视为
对该审议事项弃权。
2、对于第8、9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
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
4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
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3的乘积
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
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其
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3、如本股东未作具体投票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其自己的意思表决。本授
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 托 人 签 字 ( 盖 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人 持 有 股 数:
委 托 人 股 东 账 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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