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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葛敏)2017-03-2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6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关注公司发展状况,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6年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7次,没有缺席且
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
    (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6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为公司2016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
阅相关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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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2015年年度
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6年7月2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2016年半年
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6年11月1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6年11月3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
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事项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16年度,本人多次
到公司现场检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与探讨。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宣传和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与掌握。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
有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没有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2016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
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2016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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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维护了公司利益,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
    2016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及时进行了解,对董
事会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运用自身专业背景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合
理的意见和建议。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情况。
    4、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葛敏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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