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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4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
自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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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
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修改为“预期信用损
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对金融工具披露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金融工具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自施行日,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

不一致的,无需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

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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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要求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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