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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5-25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
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公司5%以上股东李强
先生持有的公司14,000万股股份于2019年4月29日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近日,公司收到李强先生转来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民初1214-1号),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深圳分
公司系统查询确认,李强先生持有的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14,000万股已解除司
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解除冻结
 股东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除司法冻结
                                              解除冻结日        司法冻结执行人   占其所持股份
 名称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数
                                                                                     比例

                                                                河南省郑州市中
 李强            否            14,000      2019 年 5 月 23 日                       100%
                                                                  级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6.3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0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34%;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李强先生所持本公
司股份已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
细。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