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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港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7-06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11 月 17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别说明:

    1、议案 4 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含本数)通过方为有效。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
议案 1、3 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在 2017 年 11 月 2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

 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3.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5:00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

通港路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1

月1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6、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李雪芳 吴国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7

    2.投票简称:大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议案 1-5,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大
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
    2.00                                        √
             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
    3.00                                        √
             担保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00                                          √
             的议案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