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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港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8-00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艾科半导体”)经营
和发展,公司拟为艾科半导体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共计
2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为艾科半导体华夏银行镇江分行 4,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艾科半导体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江苏银行镇江科技支行申请
4,000 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 4,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
之日止。
    2、拟为艾科半导体江苏银行镇江科技支行 16,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艾科半导体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江苏银行镇江科技支行申请
16,000 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 16,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
年之日止。
    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而上述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上
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计划、资金安排和授信时
间,签署上述担保合同。
    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上述为全资子公司艾科半导体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4 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丁卯南纬四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谢恒福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测试、封装、销售、服务;电子科技系
统的软硬件开发与销售;应用电路方案的设计、转让;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电子设备与耗材、模具、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开
发、销售、租赁;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
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品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艾科半导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艾科半导体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51,842.5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7,155.51万元,净资产为114,687.00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3,433.07
万元,利润总额为11,825.04万元,净利润为10,476.23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7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168,859.36万元,负债总额为45,780.43万元,
净资产为123,078.92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6,414.73万元,利润总
额为7,828.32万元,净利润为6,391.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艾科半导体 4,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
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2、为艾科半导体 16,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
后满两年。
    担保金额:16,0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艾科半导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公司提
供上述担保能够满足艾科半导体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发
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
公司为艾科半导体提供 2 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9,437.59 万元(含本
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18.13%,
除因资产置换延续为置出公司港和新材 4,575.68 万元担保外,其他均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