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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港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8-071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下发了《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企业遵照执行。
    根据上述对财务报表格式的新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
调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
起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批程序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7 票通过,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 2018 年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化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变更前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36,634,685.59            19,024,834.94
  应收票据
                                        851,258,937.34           685,031,143.93
  应收账款
    变更后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887,893,622.93           704,055,978.8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变更前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4,602,340.23             1,479,998.23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142,400,151.00            27,426,157.26
  其他应收款
    变更后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47,002,491.23            28,906,155.49
  其他应收款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变更前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099,139,653.18          958,564,393.45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变更后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099,139,653.18          958,564,393.45
  固定资产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变更前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31,186,065.82           266,252,914.71
  在建工程
                                          445,000.00              445,000.00
  工程物资
   变更后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31,631,065.82           266,697,914.71
  在建工程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变更前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票据                          297,575,845.66           267,067,618.35


  应付账款                          343,636,704.96           416,776,541.50


   变更后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41,212,550.62           683,844,159.85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变更前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利息                            3,137,089.34            2,966,946.30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149,548,198.32          198,682,680.04


      变更后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52,685,287.66          201,649,626.34
     其他应付款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变更前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11,490,207.85          122,146,064.11
     长期应付款
                                         4,331,700.00            4,331,700.00
     专项应付款
      变更后

        报表科目(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15,821,907.85          126,477,764.11
     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主要变化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
      变更前

        报表科目(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管理费用                           80,953,671.83           87,180,901.42

      变更后

        报表科目(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管理费用                           56,444,161.40           77,631,409.64


     研发费用                           24,509,510.43            9,549,491.78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变更前
        报表科目(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财务费用                                  72,211,835.83         57,073,617.02

    变更后

        报表科目(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财务费用                                  72,211,835.83         57,073,617.02


   其中:利息费用                           85,198,161.73         40,282,861.31


             利息收入                   -10,138,289.70             -2,220,498.13

    (3)调整“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位置,上移至“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后,
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列报位置,下移至“汇兑收益”项目前。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变化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项目,公司
目前不存在该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下发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
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
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