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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纸业:2016年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2018-03-24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8-013
 债券代码:112371          债券简称:16太阳01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2016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18 年 3 月 30 日,凡在 2018 年 3 月 3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 年 3 月 30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
    2、债券代码:112371      债券简称:16 太阳 01      债券类别:公司债
    3、发行价格(每张):100 元
    4、年付息次数:1 次
    5、本付息期票面利率:4.7%
    6、派息额(每张):4.7 元
    7、除息日:2018 年 4 月 2 日
    8、付息日:2018 年 4 月 2 日
    9、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7%
    10、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 年 3 月 31 日


    太阳纸业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发行的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简称“16 太阳 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12371)
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将期满 2 年。根据本公司“16 太阳 0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
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6 太阳 01
    4、债券代码:112371
    5、发行总额:10 亿元
    6、债券期限: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7、发行价格(每张):100 元
    8、年付息次数:1 次
    9、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4.7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债券持有人逾期不兑付则不另计利息。
    10、派息额(每张):4.7 元
    11、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 3 月 31 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2、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3 月 31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3 、 核 准 情 况 : 本 期 公 司 债 券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6]295 号文核准发行
    14、信用级别:2017 年 6 月 13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出具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经上海新世纪信用评
级委员会最后审定,上调太阳纸业主体信用等级至 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
太阳纸业公司债券“16 太阳 01”信用等级至 AA+。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7、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70%
    1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 年 3 月 31 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7%,每 10 张面值 1,00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47.0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7.60000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2.3000000 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30 日
    2、除息日:2018 年 4 月 2 日
    3、付息日:2018 年 4 月 2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2018 年 3 月 31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3 月 30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 太阳 01”持有
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本
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西关大街 66 号
     联系人:王涛
     电话:0537-7928715
     传真:0537-7928762
     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 22 层
     联系人: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6650
     传真:010-5902660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