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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材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 年 3 月 18 日,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起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发布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险公司除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或“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018 年 8 月 21 日,深交所发布《关于 17 年发布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的
实施时点的通知》,对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做了规定,明确子公司在
境内上市但其母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境
内上市子公司可提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公
司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三)变更内容
     1、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分类由 “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将现行按照持有金融资产
的意图和目的金融资产四分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以企业持
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
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将金融资产
减值会计处理由现行“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经发生
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
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现行会计政策下,公司将非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
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执行新金融
工具准则后,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2、收入会计政策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
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明确
“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现行
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新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
限,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进行了明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
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新准则的累计影响数
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法律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