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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 螳 螂: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6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
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该授予日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
规定。
    2、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4 人,符合《公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
定,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
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不存在根据有
关规定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 4.01
元/股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俞雪华、万解秋、赵增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