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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2019-04-18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购买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制定

并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控股

股东,赵守明、庄惠(以下合称“本人”)作为万邦德制药的实际控制人,就本

次发行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

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由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赵守明(签字)




    承诺人:庄惠(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