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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鸥住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5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认真的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结项或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
施主体,不影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剑萍            吴传铨               康晓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