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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
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 6 名非独立董事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
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资格。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滨先生、董瑞平先生、李赟先生、吴兴忠先生、陈韩霞
女士、贺琼雯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事项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 3 名独立董事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
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未发现有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超过 5 家上市公司
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
    独立董事候选人储民宏、谢韬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管征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
有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储民宏先生、谢韬先生、管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事项
    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6 万元/年/人(含税),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特别津贴标准为 4 万元/年(含税),董事长津贴标准为 2 万元/年(含
税),其他董事津贴标准为 1 万元/年/人(含税);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为 1 万
元/年(含税),其他监事津贴标准为 5,000 元/年/人(含税)。上述津贴标准合理,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事项
    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薪酬基数为 400 万元/年(含税),上述薪酬标准合
理,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海峰   储民宏    王 啸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