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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海洋: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海洋         公告编号:2019-02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68,65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9.08%。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2422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7,300,000 股新股。
    2018 年 4 月,东方海洋向山高(烟台)辰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山高投资”)共计 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68,650,000 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山高投资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山高投资已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作出承诺:山
高(烟台)辰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86)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 68,650,000 股东
方海洋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特申
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 68,650,000 股东方海洋股票进行锁定处

                                   1
理,锁定期为 12 个月,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山高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8,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 名,即山高投资。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 占总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号 有人名称     量(股)     数比例   份数量(股)     数比例   份数(股)
1    山高投资       68,650,000    9.08%           68,650,000        9.08%          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本次增减变动
                            股份(股)    比例                        股份(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80,732,800 37.12%        -68,650,000    212,082,800    28.04%
      首发后限售股          268,650,000 35.52%        -68,650,000    200,000,000    26.44%
       高管锁定股           12,082,800    1.60%            0          12,082,800       1.60%
    二、无限售流通股        475,617,200 62.88%        68,650,000     544,267,200    71.96%
       三、总股本           756,350,000 100.00%            0         756,35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东方海洋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流通上市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东方海洋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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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之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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