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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海洋: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海洋         公告编号:2019-08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

       会决

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先生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

月27日9:30-11:30,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

27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8、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

228,067,8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53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2人,代表公司股份

22,204,40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6人,代表公司股份250,272,20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895%。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计163人,代表公司股份42,204,40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的议案》

    表决结果:231,271,401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2
股数总数的92.4079%;19,000,80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数总数的7.592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203,600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4.9791%;19,000,804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209%;0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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