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海洋: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海洋 公告编号:2019-08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
会决
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先生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
月27日9:30-11:30,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
27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8、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
228,067,8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53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2人,代表公司股份
22,204,40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6人,代表公司股份250,272,20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895%。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计163人,代表公司股份42,204,40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的议案》
表决结果:231,271,401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2
股数总数的92.4079%;19,000,80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数总数的7.592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203,600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4.9791%;19,000,804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209%;0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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