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7-062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本着相互合作、 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18,000 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10%。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 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本着相互合作、 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12,000 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7%。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 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本着相互合作、共 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13,000 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41%。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 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4、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本着 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 人民币3,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互保截止期限至 2019年6月30日。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5、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着相互 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 民币22,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6%。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 -1- 年6月30日。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6、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8.47%。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7年12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二、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1)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3 月 26 日,公司住所为: 南阳市生态工业园区天冠大道 1 号,注册资本 43,56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晓 阳。经营范围为:变性燃料乙醇生产销售、丙酮、丁醇、多元醇、全降解塑料生 产销售、生物柴油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销售(凭有效许可证 经营)。谷妧粉、饲料销售,乙酸、乙醛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 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 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185,877.28 万元,负债总额为 771,750.08 万元,净资产为 414,127.2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08%,2017 年 1-9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450,777.11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 40,930.63 万元。该 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3日,住所为:南阳市生 态工业园区天冠大道1号,注册资本46,888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林风。经营范 围为:乙醇(无水)、变性乙醇、二氧化碳(液化的)、沼气、杂醇油的生产、 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5月24日);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 制成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22日),饲料的生产、销售;电力、 热力的生产、供应(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7日);麸皮的销售。 燃料乙醇及变性燃料乙醇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对燃料乙醇相关项目建 -2- 设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6,714.73万元,负债总额为 149,050.53万元,净资产为107,664.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06%,2017年1-9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289,001.1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8,021.75万元。该单位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6日,公司住所为:南阳市长 江路200号,注册资本29,88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群堤。经营范围为:纺织原 料经销;棉纱、棉布、来料加工,色织布进料、加工,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经销,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限办理资质证使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2,306.29万元,负债总额为 150,558.06万元,净资产为131,748.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33%,2017年1-9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154,046.4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5,510.13万元。该单位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4)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7日,住所为: 淅川县城灌河路406号,注册资本2208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中告。经营范围为: 制造销售:铝带、铝箔、铝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1,828.32万元,负债总额为 60,444.95万元,净资产为31,383.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82%,2017年1-9月 份主营业务收入为68,727.9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6,910.00万元。该单位与公 司无关联关系。 (5)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6日,公司住所为: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55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经营范围为:超硬材料及制品投资;电子电器,机电产品、日用化工产品的研发 和销售;经营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12,051.86万元,负债总额 为407,850.45万元,净资产为1,004,201.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88%。2017年 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276,948.9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72,558.42万元。该单 -3- 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6)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1月27日,公司住所:新疆 昌吉州呼图壁县工业园轻纺区;注册资本:54,710万元;法定代表人:魏学柱; 经营范围为:棉纺纱加工;棉织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及原料批发、销售;棉 花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单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9月30日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44,666.53万 元,负债总额为156,231.45万元,净资产为88,435.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85%, 主营业务收入为150,356.40万元,利润总额为13,768.61万元,净利润12,149.64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 总额度为人民币18,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 本公司与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续签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 总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 本公司与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 度为人民币13,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 本公司与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 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 实施完毕。 本公司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 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2,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完毕。 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为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 日前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4- 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较好,具 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本次续签互保协议以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资金 需求的保证,符合公司全面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续签互保协议和对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对于上述担保,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 公司、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河南华晶 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以及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以上互保单位签订互保协议以及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 有关规定。 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以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 正常的经营发展需求,以上互保单位生产经营稳定,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以上 互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与互保单位签订互保协议以 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净资产额的40.67%,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5.12%。 本次签订互保协议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3,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41.68%,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5.50%。公司 最近连续12个月内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 资产额的10.17%,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3.78%。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106,75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 -5-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18%,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3.45%。公司 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