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26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18-020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等情况
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5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
案一致。
3、本次利润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
润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公司股本自利润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0,968,03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7 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5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依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即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将由 8.87 元/股调整为 8.37 元/股。
上述价格调整事宜,公司将会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 11 号
3、咨询联系人:刘兆红
4、咨询电话:0533-3283708
5、传真电话:0533-3282059
八、备查文件
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