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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阳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18—034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以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鹿成滨先生主持,应
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王宇斌董事、王铁独立董事、姜丽勇独
立董事、沈佳云独立董事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参会,John Charles Dandolph Iv 董事因公务
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 David Edward Brooks 董事投票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
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两项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32)、《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
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3)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
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十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