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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智科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6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7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24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5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4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5 名,代表股份数量118,388,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7,802,904    股的 49.7841%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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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7

东    12   人,代表股份数量 100,938,9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4465 %;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数量 17,449,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377% 。在审议议案1-3时,参会股东中徐兵等           9      名股东为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参与对象或相关关联方,共持有公司股份       99,884,445 股,应依法回避表决,
实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为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 18,503,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811       %。在审议议案4时,股东建
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方,持有公司股份
10,058,675 股,应依法回避表决,实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及股东代
表人数为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8,329,4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5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7 人,代表有股份数量 20,275,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262              %。在审议1-3
议案时,参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中郭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共持有公
司股份 1,772,000      股,应依法回避表决,实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无关联中小
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为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8,503,65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7811%。在审议议案4时,中小投资者股东中建信基金-兴业银
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方,持有公司股份             10,058,675     股,
应依法回避表决,实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为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216,9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64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批
准了以下议案:
     1、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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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7

    同意股数 18,503,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03,653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徐兵、叶留金、贺安鹰、朱华明、张
浩、李剑、郭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金智集团、丁小异为相关关联方,
实施了回避表决。

    2、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18,503,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03,653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徐兵、叶留金、贺安鹰、朱华明、张
浩、李剑、郭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金智集团、丁小异为相关关联方,
实施了回避表决。

    3、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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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7

    同意股数 18,503,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03,653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徐兵、叶留金、贺安鹰、朱华明、张
浩、李剑、郭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金智集团、丁小异为相关关联方,
实施了回避表决。

    4、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108,329,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16,978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方,依法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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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7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毕利炜
    3、见证律师:杭仁春、黄莎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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