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06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中泰化学”)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富丽达”)出具的《浙江富丽达减持中泰化学股份的告知函》,获悉浙江富丽
达近期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及其未来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具体来源:浙江富丽达目前持有中泰化学无限售流
通股 159,647,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4%,来源于 2016 年中泰化学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
3、浙江富丽达近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减持时间 减持股份(股)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方式
2018 年 4 月 10 日 10,670,000 11.80 大宗交易
2018 年 4 月 11 日 8,500,000 11.81 大宗交易
2018 年 4 月 12 日 4,280,000 11.88 大宗交易
2018 年 4 月 13 日 17,820,000 11.64 大宗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条款规定,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股份后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降低银行负债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2、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浙江富丽达所持有的中泰化
学股份不超过中泰化学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
整)。
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余事项
1、浙江富丽达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
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期间,浙江富丽达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浙江富丽达不属于中泰化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中泰化学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中泰化学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
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