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泰化学: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9-01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下属公司拟将部分房产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

    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租用本公司科技研发中心部分楼层,2019年拟继续租

用,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2019年租金不超

过1,200万元。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2、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房产的

关联交易

    公司下属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拟向

中泰集团下属公司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出租部

分闲置房产,2019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万元。租金价格以资产折旧、

摊销费用及各项税费综合测算后确定。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

赁协议为准。

    中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将
实行市场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董事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六

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

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其他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同时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

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9,163,251.70 万元,负债总额

6,786,467.07 万元,净资产 2,376,784.63 万元,2018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515,690.52 万元,净利润 183,490.7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1,818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瑞新,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
主营业务为化工石油设备管道的安装;设备、阀门、钢瓶等维护;管道、工程机

械设备等维修。

     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55.01%
 新疆东大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454.40               30.00%
 自然人股东合计                                             363.60               14.99%

                  合计                                    1,818.00              100.00%

     截止2018年9月30日,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046.69万元,

负 债 总 额 18,434.72 万 元 , 净 资 产 2,611.97 万 元 , 2018 年 1-9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4,854.66万元,净利润379.08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中泰集

团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2.8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王

洪欣先生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泰集团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拟租用科技研发中心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

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2019年度租金不超过1,200万元。租金面积及租

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2、公司下属子公司华泰重化工拟向中泰集团下属公司工程公司出租部分闲

置房产,2019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万元。租金价格以资产折旧、摊

销费用及各项税费综合测算后确定。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

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出租部分房产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以增加公

司经济效益。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度公司与中泰集团发生各类交易总额 377,039.88 万元(数据未经审

计,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最终以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018 年度华泰公司与工程公司发生各类交易总额 869.87 万元(数据未经审

计,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最终以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是公司正常的运营需要,可提高

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

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召开了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

租部分房产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

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

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房产租金价格以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及各项税费综合测算后确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