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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关于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6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

押进行贷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

业(普通合伙)发行 9,915,147 股股份,向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行 5,388,01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803,189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7 年 5 月 22 日,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悠可”)原

股东合计持有的杭州悠可 63%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
完成,公司已持有杭州悠可 100%股权。详情请查询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发

布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2017 年 7 月,公司完成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及马可孛

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工作,新增股份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详情请查询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

告书》。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于市场原因,未能满足发行条件,因此募集配套资金

至今尚未实施。为此,根据《青岛金王与杭州悠飞、马可孛罗、杭州悠聚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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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公司将以全资子公司杭州悠可 37%的股权

向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提供质押并申请借款人民币 19,600 万元,期限为一年(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或协议签署之日起),用于在上述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支付

收购杭州悠可 63%股权现金对价款的部分价款,待发行股份条件成熟后,募集配

套资金予以置换。

    2、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办理贷款手续,

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3、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

    1、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

    2、负责人:刘美;

    3、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以上范围需经许

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4、经营场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75 号甲;

    5、公司持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0.49%。

    三、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规模:人民币 19,600 万元(大写:壹亿玖仟陆佰万元);

    2、借款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或协议签署之日起);

    3、借款条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悠可 37%的股权提供质押。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筹资金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支付购买资产的部

分现金对价款,充分考虑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实际进展情况,不会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申请 19,600 万元借款,用于先行支付收购杭州悠

可 63%股权现金对价款的部分价款,借款期限一年,并以公司持有的杭州悠可 37%

股权提供质押。根据《青岛金王与杭州悠飞、马可孛罗、杭州悠聚之发行股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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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充分考虑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

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之情形,且公司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部

分现金对价 19,600 万元,待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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