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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关于实施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之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7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之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4,803,189 股调整
为不超过 14,835,093 股。

    2、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23.25 元/股调整为
不低于 23.20 元/股;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根据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金王”)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
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青岛金王与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
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悠飞”)、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马可孛罗”)、杭州悠聚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杭
州悠聚”)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本次交易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以

                                     1
下简称“杭州悠可”)63%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 68,014.68
万元,其中 32,817.42 万元的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余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支付,公司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15,303,158 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 344,174,158 元,金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
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

    2017 年 4 月 21 日,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
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555 号)的核准。

    二、本次重组实施情况

    2017 年 5 月,杭州悠可领取了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301005966492054),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悠可 63%股权已过户至上
市公司名下,并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
上市公司已持有杭州悠可 100%股权。

    2017 年 5 月,中兴华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7)第 030010 号《验资报告》,
经其审验,截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上市公司已收到杭州悠飞、马可孛罗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5,303,158.00 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股权
合计出资人民币 351,972,642.00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15,303,158.00 元,资本公
积人民币 336,669,484.00 元。

    2017 年 6 月 28 日,青岛金王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本次向杭州悠飞、马可
孛罗发行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登记结算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青岛金王已办理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
15,303,158 股的相关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首日为 2017
年 7 月 10 日。

    综上,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之标的资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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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手续以及向杭州悠飞、马可孛罗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但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三、本次重组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之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及《重组报告书》,如上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将
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则作出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将随之调整。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以及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发布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392,548,3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税前);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本次
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事项,现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价格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23.20 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23.25-0.05)/(1+0)=23.2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

    2、发行数量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4,835,093 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发
行价格=14,835,093 股(取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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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发行要素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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