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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18-03-0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聘任人选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聘任人选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

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

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此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事项,其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晓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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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王竹泉               王蕊                   徐胜锐




                                                   2018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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