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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8-2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在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期

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4,470 万元,占公司报

告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数据)的 4.56%,其中对外担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0 万元,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为 14,470 万元,

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数据)的 4.5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                                          是否履行完 是否为关联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披露日期                            签署日)                                                    毕       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                                             是否履行完 是否为关联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披露日期                          签署日)                                                      毕       方担保
金王国贸       2018 年 04 月 27 日        5,000 2018 年 09 月 13 日         3,500 连带责任保证        两年     否         是
四川雅彦       2018 年 12 月 20 日        2,000 2019 年 01 月 10 日             1,500 连带责任保证    一年     否         是
四川弘方       2018 年 12 月 20 日          500 2018 年 12 月 25 日                500 连带责任保证   一年     否         是
甘肃博文弘方 2019 年 01 月 11 日          1,000 2019 年 01 月 22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一年     否         是
天津弘方       2019 年 01 月 11 日        5,000 2019 年 01 月 11 日             2,550 连带责任保证    三年     否         是
浙江金庄       2019 年 01 月 11 日        1,200 2019 年 01 月 11 日                720 连带责任保证   三年     否         是
保税区金王     2019 年 04 月 29 日        5,000                                      0 连带责任保证   一年     否         是
湖北晶盟       2019 年 04 月 29 日        2,000 2019 年 04 月 29 日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一年     否         是
河南弘方       2019 年 04 月 29 日        1,000 2019 年 05 月 21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一年     否         是
河南弘方       2019 年 04 月 29 日        1,000 2019 年 04 月 29 日                900 连带责任保证   一年     否         是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                                             是否履行完 是否为关联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披露日期                         签署日)                                                       毕       方担保
浙江鸿承       2018 年 12 月 20 日          800                              800 连带责任保证         一年     否         是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
                                                              16,200                                                           14,470
(C1)                                                                 额合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27,5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14,470
合计(C3)                                                 合计(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16,200                                14,470
(A1+B1+C1)                                               (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27,500                                14,470
(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5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上述对外

担保不存在风险,也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

任。

         2、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行为完全符合

证监发(2003) 56 号文、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王竹泉                  王蕊                       徐胜锐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