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意 宝: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或有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8-28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或有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将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在召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或有债权转让暨关联交
易预计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公司控股
子公司或有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供的合作项目有关资料,并结合公司战略转型发展情况,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债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或有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或有债
权转让暨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窦明清
秦 路
俞 毅
2018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