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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 意 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8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我们对 2018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认为:2018 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8 年上半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
担保风险,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或有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
的业务风险,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
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窦明清


秦   路


俞   毅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