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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岭民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3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7-02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
    3、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
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
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
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是根据财政部最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
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和调整,只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属于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