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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河智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6-16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6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该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
作奠定了基础。但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
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
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暂时无法预计本次战略合作
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本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与重
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动力”)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出于公司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同意在以山河智能为主的通用航空飞机及先进航
空发动机和宗申动力为主的通用航空动力领域开展广泛深入合作,结成深度的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3878993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
    注册资本:114502.6920 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1989 年 03 月 14 日
    主要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制造各类发动机及其零配件、摩托车零部件、通
用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大型农机零部件、机械产品、高科技产品;热动力机
械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及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实业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与宗申动力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通过战略合作,帮助山河智能和宗申动力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工艺技术、产品质
量及产品的性能稳定性等,共享产品、市场等有关信息,实现双方的市场扩张策略
并持续增大市场份额,促进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二)合作内容
    山河智能和宗申动力一致同意开展以下具体务实的合作:
    1、双方定期(每季度)开展经常性互动交流活动,拟定双方关注的重要议题,
共同分析、分享和研判通航飞机、无人机、通航动力领域关于产品研发、生产制造、
质量管控、市场销售等多方面的最新信息,相互提升行业内竞争优势。
    2、双方在通航飞机、无人机等飞机整机和发动机国内、国外和军方市场资源共
享,持续拓展产品市场。在无人机开发市场上,公司小型无人直升机、中大型固定
翼无人机优先使用宗申动力发动机,宗申动力将利用自身资源,为无人机的推广和
使用提供有力支持。
    3、在先进航空活塞发动机方面,宗申动力将与山河智能一起协同合作,将开展
重大合作举措,推进通用航空动力的快速发展。
    4、在新产品研发和产品升级过程中,包括山河智能的通航飞机、无人机、先进
航空活塞发动机和宗申动力的各型号发动机产品研发和升级,双方互为专家咨询团
队,相互提供智力支持。
       (三)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
效。
       (四)不可抗力
       除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社会动乱等)外,任何一方
违反协议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该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五)知识产权
       双方战略合作期间,任何一方(提供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或披露的所
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软件、网络解决方案、设计方案、商业信息及其
他相关文件),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供,只要标有限定使用或传播说明,或者以任何
其他方式表明该文件属于专有文件,其知识产权皆归提供方所有;提供方应对其提
供的文件及成果的承担权利担保责任,如该文件及成果存在权利纠纷,使用后引起
第三方追索,由提供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保密条款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产品、技术、设计等相
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但在披露时或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
资料和信息除外。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
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有违保密义务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五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遭受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损
失赔偿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山河智能与宗申动力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
开展在通航飞机、无人机、通航动力领域的深度合作,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
将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从短期来看,战略合作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预计
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
有利于提升公司营业收入,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
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业务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订为协议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仅为双方根据
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
以双方后续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且后续协议的签订及协议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