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浔兴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8日15:00至
2017年8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立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均统称“股东”)合计
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5,472,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012%。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5,906,2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37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79,56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2.2252%。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合计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07%。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61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07%。

    3、王立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0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
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180%;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
    2.01   交易对方和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0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
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180%;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2   交易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37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7%;
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3.5870%;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3   交易方式及支付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388,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3
份总数的86.3034%;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4   甘情操、朱铃、共同梦想取得的交易款项的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388,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3034%;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5   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388,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3034%;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6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0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


                                   4
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180%;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7   业绩承诺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0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
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180%;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8   业绩奖励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0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
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180%;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9   本次交易完成后价之链的运营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0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
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180%;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0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
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180%;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0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
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180%;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0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
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180%;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盈利补偿协议>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388,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3034%;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
    6、《关于审议<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388,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3034%;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0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
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180%;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388,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
    同意5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3034%;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388,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3034%;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388,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3034%;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

                                  9
限于:
    a.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
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b.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
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相关事宜;
    c.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在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时,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
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或调整相关资产价格、业绩补偿安排、现金支付安排等事项;
    e.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一切协
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事项;
    f.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事宜;
    g.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融资事宜;
    h.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采取所有必要的
行动,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事宜;
    i.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公司董事会可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长行
使,且该等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黄环宇律师、杨文杰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