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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浔兴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8日15:00至
2018年2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立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均统称“股东”)合计
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9,64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87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9,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2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0,148,8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2.3879%。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合计7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9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35%。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9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35%。

    3、王立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1%;反对3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839%;反对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2
    2、《关于以公司资产、负债对全资子公司划转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1%;反对3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839%;反对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与本次划转增资相关的全部事宜。

    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亦未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黄环宇律师、王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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