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浔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08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自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
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
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及协商,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停
牌期间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并在重组预案及其他公告中对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提示。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各项工作,同时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深入了解标的资产经营状况
等相关事项。现因近期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影响,公司面临的
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审慎考虑,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基于上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下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廖益新             郑甘澍            葛晓萍




                                                       2018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