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浔兴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或者股权激励;
第二十三   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收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其股份的。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司股份的活动。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第 二 十 四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条          式之一进行: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二)要约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司因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第(二)项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决议。
第 二 十 五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条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福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福
           建省晋江市深沪镇浔兴工业园区或董        建省晋江市深沪镇浔兴工业园区或董
           事会在会议通知上列明的其他明确地        事会在会议通知上列明的其他明确
                                                   地点。
第 四 十 四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条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席。                                   的,视为出席。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     职务。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解除其职务。                           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第 九 十 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条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务。                                   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董事总数的 1/2。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新任董事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其任命         新任董事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其
           后 1 个月内,签署《董事声明及承诺      任命后 1 个月内,签署《董事声明及
           书》,并向公司董事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承诺书》,并向公司董事会和深圳证
           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会报告工作;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告工作;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
                                                  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决算方案;
                                                  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亏损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
                                                  公司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第一百二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十条                                              联交易等事项;
           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查总裁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检查总裁的工作;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超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
           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
                                                  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股东大会审议。
                                                  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计专业人士。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第一百三
           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十九条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部分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