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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翔药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27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岩头工业区海虹路 71 号台州前进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4 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700,785,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3.215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1,688,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4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32 人,拥有及代表
的股份为 702,473,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319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
所姚毅琳、吴婧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5%股权(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02,068,0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340,4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65,300 股弃权,占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29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6.1170%;反对 3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89%;
弃权 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41%。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702,145,3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3%;177,7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150,70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3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0.6676%;反对 1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609%;
弃权 1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15%。
     2.02 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结果:702,145,3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3%;177,7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150,70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3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0.6676%;反对 1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609%;
弃权 1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15%。
     2.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702,145,3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3%;177,7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150,70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3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0.6676%;反对 1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609%;
弃权 1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15%。
     2.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702,145,3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3%;177,7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150,70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3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0.6676%;反对 1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609%;
弃权 1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15%。
     2.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702,145,3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3%;177,7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150,70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3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0.6676%;反对 1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609%;
弃权 1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15%。
     2.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702,145,3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3%;177,7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150,70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3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0.6676%;反对 1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609%;
弃权 1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15%。
     2.0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702,145,3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3%;177,7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150,70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3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0.6676%;反对 1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609%;
弃权 1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1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02,145,0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2%;177,7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151,00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3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0.6499%;反对 1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609%;弃
权 1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9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翔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

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