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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翔药业: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8-30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9,890,02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2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26,869,436.44 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等 10,00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16,869,436.44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发行费用

12,465,829.73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14,403,606.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

358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累计划转募集资金

75,316,204.70 元以抵补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根据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

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 2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根据 2018 年 6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

用。截止报告期公司已使用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明细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化收                            是否
             现金管理项目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益率(%)                             收回
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2018/6/29   2018/9/29
                                 15,400.00     4.90%                                否
(封闭式)
汇利丰 2018 年第 5067 期对公定                            2018/7/13   2018/12/25
                                 25,000.00     4.75%                                否
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                              2018/7/17   2018/10/15
                                 9,600.00      4.30%                                否
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

  合    计                       50,000.00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71,031,962.04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059,603.31 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 11,906,948.12

元。

       2018 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6,127,102.88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121,626.16 元,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 1,095,890.41 元;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67,159,064.92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181,229.47 元,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 13,002,838.53 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72,428,609.79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 272,428,609.79 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50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台州前进公司和川南药业公司共计 5 个募集资金专户、

2 个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帐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19900001040024241            103,951,319.57       募集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900001040024241-1                      0.00    定期存款户
公司台州分行

                       19900001040024241-2            5,000,000.00      定期存款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7011129200085025           66,001,619.05       募集专户
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7705863186                   145,821.33       募集专户
台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7171703780                  64,557,661.84     募集专户[注 1]
台州市椒江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
                       81010154500010744             32,772,188.00     募集专户[注 2]
分行

 合   计                                            272,428,609.79

      [注1]:系台州前进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注2]:系川南药业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三、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中间接体现,故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的建成能够加强公司的环保优势。

      由于医药综合研发中心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提供的技术支撑

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医药综合研发中心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

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
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440.36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12.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715.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原料药及中间
体 CMO 中心扩建        否           40,000.00      28,440.36    6,768.79          19,599.11             69.01%                                     未投产        否
项目
年 产 30 亿 片
(粒)固体制剂         否           35,000.00      35,000.00                                                                                       未投产        是
技改项目
医药综合研发
                       否           15,000.00      15,000.00                                                                                       未投产        否
中心
医药中试车间
                       否            9,000.00       9,000.00          733.58       2,734.74             30.39%                                     未投产        否
技改项目
环保设施改造
                       否           14,000.00      14,000.00        2,110.34       4,382.06             31.30%                                     未投产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113,000.00     101,440.36        9,612.71      26,715.91             26.34%
    小计
   合   计           -              113,000.00   101,440.36      9,612.71       26,715.91           26.34%            -                           -           -

                                                                   “医药综合研发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椒江区外沙厂区,考虑各子公司所在园区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子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职能定位进行调整,公司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川南药业,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
                                                               因此导致投资进度有所延缓。
                                                                   “年产 30 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自立项以来,医药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制剂扩产技改的条件尚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成熟、未来运营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决定暂缓实施“年产 30 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综合研发中心”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川南药业,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临
                                                               海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根据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7,531.62 万元。
                                                                   根据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 2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