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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翔药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01-2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母公司: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浙江海翔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enevida GmbH(中文名:德国普健有限公司)
       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
        台州港翔科技有限公司

        港翔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GANGXIA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SINGAPORE)PTE.LTD.(中文名:
港翔国际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
        台州港翔化工有限公司
        台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盐城市瓯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盐城市瓯华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盐城市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市东旭医化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盛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公司治理、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担保业务管理、关联交易、
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全面预算、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合同管理、采购管理、

销售管理、生产管理、研发管理、资产管理、库存管理、安全与环保管理、信息
系统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授权管理制度》,对对外投资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重大
对外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均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担保业务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
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
为严格,并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
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报告期内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台州市振港染料化

工有限公司分别审批了最高担保额度。
    报告期内,公司为所有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按相应决策权限及审议程序进
行了审批和执行,不存在个别环节未遵守制度执行的情况。
    3、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的判断、关联交易认定、关联

交易需遵循的原则、审批权限以及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信息披露等
作了明确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确定了关联人名单,
并及时予以更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交易管理中,均时刻关注是否发生关
联交易,并审慎审查相关业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公司
审计中心每季度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且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生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
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

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投资发展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的
日常工作部门,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
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各类重大事项,
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5、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总部颁布了《集团管控体系大纲》,以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控。《集团管
控体系大纲》明确了总部和分子公司功能定位:总部在公司战略规划、考核责任
目标确定、投资与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技术与研发管理、财务控制、人力资源
规划与人事任免、公共关系等方面对分子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实行集中采购、集
中销售、集中资金调度,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股份公司任命的制度等。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和监
督。各子公司基本做到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事项,定
期向公司提交财务报告。公司还通过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年度审
计,充分掌握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济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漏洞。

    6、工程投资管理:
    为加强公司工程投资管理和控制,公司制定了《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方案编审和招投标现场工作流程管理规定》
及《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与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建设项
目管理的主要流程,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审批权限,确保了可行性研究与决

策、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建设工程招
投标管理办法》及《招标方案编审和招投标现场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对招标工作
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招投标流程、招标文件和招标纪律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在
建工程会计核算与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了公司工程项目的会计
核算。对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大修理等

工程支出,从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工程成本计算、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工程项目中审批合理,记录清晰、资料完整,未发现重
大的违规现象。

    7、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
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内控机制。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有关规定执行,定期检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原料药及中间体CMO中心扩
建项目、医药综合研究中心建设、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和环保设施改造项目,
目前筹集资金项目建设积极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8、采购与付款业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供应链相关制度文件,对采购和采购付款业务进行规范与控制,
明确规定了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了不相容职位相分离,提高了公司采购业务
的准确性和可控性,相应内容涵盖了公司采购的预算、申请、审批、供应商管理、

验收、招标、合同签订、付款等相关事项。避免了采购舞弊的滋生,增强企业的
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部门严格参照各项制度执行,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
    9、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清查管理办法》、《资产损失管理办

法》,明确了固定资产立项、购置、调拨、报废、处置流程。同时,公司建立了
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
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用了职责分工、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
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管理出入库记录真实完整,验收、盘点确实无误,仓库

中各类物资摆放有序,标识完备,仓库环境整洁、温湿度适宜,仓库安全应急措
施完整到位,仓储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良好。
    10、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
    在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方面,公司针对各体系、各层级、各岗位制定了明确

的职责和权限,制定了一系列SOP标准,对生产计划制订、生产流程安排、产品
质量检验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方面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质量管理方面通过了GMP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美国FDA认证、欧盟EDQM认证等,有效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规
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韩国FMDS现场检查,全资子公司海翔川南药业通过了
FDA现场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在安全生产及质量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
洞。
    11、成本费用控制: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并制定了《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对成本

核算中各部门的职责、成本核算组织、成本核算原则和要求、成本核算流程、成
本资料归集、成本核算方法、成本分析、内部稽核等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夯实
了预算管理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并对发挥预算的事前控制职能,以
及对公司战略目标进行合理分解、公司运营决策等起到了良好的支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成本管理,成本费用控制情况较好。

    12、销售与收款业务管理:
    为加强销售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快资金周转,防范和化解坏账风险与汇率
风险,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及《销售
佣金管理规定》。对销售目标、定价原则、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发货与收款方
式进行严格规范,在岗位、权限设置上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根据公司情况,确

定销售量、应收账款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并严格考核销售人员的费用和业绩。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定期监控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对价格谈判和合同订立不
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13、研究与开发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研发工作,建立研究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制定《研发项目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制度》,
加强产品研发过程的有效规划和实施控制,确保研发投入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
利用公司资源对拟进行的研发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同时具有技术可行性
和市场发展空间,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报告期内,在对研发课题的立题、课题任务的执行、监督与变更、课题的结
题验收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未出现违规现象,在对研究成果的开发与保护、研
发记录及文件保管等后续环节也严格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5%   错报≥利润总额的    错报≥利润总额的
                   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5%<利润总额的10%    10%或4000万元
                   2000万元            或利润总额2000万
                                       元≤错报<利润总额
                                       4000万元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5%≤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资产总额的1%   1%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1.5%≤    错报≥营业收入的
                   1.5%                错报<经营收入的3%   3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所有者权益1%≤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
报                 1%                  报<所有者权益的2%   的2%


     上述认定标准以2019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进行测算,并按照孰低的原则

作为缺陷认定的标准值。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告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重大错报;
             4、公司对重大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或《企业会计准则》;
            5、公司随意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导致相关财务信息严重失真;
            6、公司缺乏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流程、审批权限等正式制度,或制度完全未得
            到执行;
            7、因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披露差错导致监管机构处罚;
             8、公司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管理混乱,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整理、
            归档或保存;
            9、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进行整改。
重要缺陷    1、公司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重要错报;
             3、对重要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或《企业会计准则》;
             4、公司频繁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导致相关财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5、公司虽有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正式制度,但制度未得到完全执行,对外信
            息披露未经适当审批或授权;
            6、公司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管理部分环节存在漏洞,相关资料存在
            丢失、毁损或被未授权人员接触的风险;
            7、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进行整改。
一般缺陷    1、公司一般岗位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一般错报;
            3、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一般缺陷进行整改;
            4、其他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损失<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5%≤损失<利润    损失 ≥ 利 润 总
金额           的 5%             总额的 10%                   额的10%


       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标准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即可判定该缺陷
的类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胜任能力,或高级管理人员流失
           严重;
           2、公司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存在重大缺陷,权责分配严重不合理,缺乏科学决
           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
           3、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过适当审批;
           4、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大量长期资产使用效能低下,维护不当,
           存货严重积压或短缺;
           5、公司核心技术管理存在缺陷,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核心技术已经出现严
重大缺陷   重过时的迹象;
           6、公司信息系统存在重大漏洞,导致内部相关数据收集、处理或传递错误或严
           重延误,或重要商业机密被泄露;
           7、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环保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安全、环保事故频发,引起
           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处罚;
           8、公司的质量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
            或引发诉讼;
            9、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进行整改。
           1、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缺乏应有的胜任能力,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2、公司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存在重要缺陷,重要机构设计不合理,职能交叉或
           缺失,运行效率低下;
           3、公司对外担保业务虽经过适当审批,但存在重要潜在经济损失风险;
           4、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存在重要缺陷,部分长期资产使用效能低下,维护不当,
           大量存货积压或短缺;
           5、公司重要技术管理存在缺陷,重要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关键技术出现过时的
重要缺陷   迹象;
           6、公司信息系统的关键环节存在漏洞,导致部分环节内部相关数据收集、处理
           或传递错误或不及时,或商业机密存在被泄露的风险;
           7、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环保管理存在重要缺陷,出现重要的安全、环保事故,
           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关注;
           8、公司的质量管理存在重要缺陷,出现重要质量问题引起大宗产品退货;
           9、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进行整改。
           1、公司一般岗位人员缺乏应有的胜任能力,或普通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2、公司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存在一般缺陷,部分机构设计不合理,职能重叠,
           造成资源浪费;
           3、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存在一般缺陷,部分长期资产保管不善,个别存货积压或
一般缺陷   短缺;
           4、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经过适当审批,但存在一定金额的潜在经济损失风险;
           5、公司的技术管理存在一般缺陷,部分技术出现过时的迹象;
           6、公司信息系统的个别环节存在漏洞,导致个别内部相关数据收集、处理或传
           递错误或不及时;
           7、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环保管理存在一般缺陷,存在一定引发安全、环保事
         故的隐患;
         8、公司质量管理存在一般缺陷,出现个别质量问题引起个别客户退货或产品
         重复精制造成资源浪费;
         9、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一般缺陷进行整改;
         10、其他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标准只要符合一条即可判定该缺陷的类
型。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
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杨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