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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鸿图: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17-11-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者“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
本次公司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
查意见如下:

    一、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
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71号),公司向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已完成实施工作。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7]G1603536018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现金对价、
支付发行费用及年产500万套汽车饰件项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28,200.00万元用
于年产500万套汽车饰件项目。本项目投资额为33,200.00万元,其中通过本次公
司募集配套资金投入28,2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尔工业”)通过自筹解决。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四维尔工业全资子公司宁波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维尔零部件”),实施地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三路192号。

    (二)截至目前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年产500万套汽车饰件项目尚未开始投资。

    (三)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

    年产500万套汽车饰件项目的实施主体拟由四维尔零部件变更为由四维尔零
部件及四维尔工业,实施地点由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三路192号变更为宁波杭州
湾新区滨海三路192号及浙江省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

    二、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年产500万套汽车饰件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四维尔工业,可以充分利用四维尔
工业位于浙江省慈溪市匡堰镇厂区已有的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只需建设电镀线
及少量配套设施,大大缩短项目投产的周期,以快速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

    三、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前后的投资预算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相关预算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      合计(万元)
                                              基建投资                  8,600.00
                                              电镀设备投资              7,100.00
                                              注塑设备                  5,300.00
                                              水处理                    1,950.00
                               宁波杭州湾新
年产 500 万套汽   四维尔零部
                               区滨海三路     电力扩容                  1,150.00
车饰件项目        件
                               192 号         开缸费                    3,000.00
                                              辅助配套设施及其他        1,100.00
                                              铺底流动资金              5,000.00
                                              小计                     33,200.00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全部由四维尔工业通过自筹解决。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相关预算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      合计(万元)
                                            基建投资                  8,250.00
                                            电镀设备投资              3,600.00
                                            注塑设备                  3,300.00

                               宁波杭州湾   水处理                    1,950.00
                  四维尔零部
                               新区滨海三   电力扩容                  1,150.00
                  件
                               路 192 号    开缸费                    2,000.00
                                            辅助配套设施及其他          360.00
年产 500 万套汽
                                            铺底流动资金              5,000.00
车饰件项目
                                            小计                     25,610.00
                                            基建投资                    350.00
                                            电镀设备投资              3,500.00
                               浙江省慈溪
                                            注塑设备                  2,000.00
                  四维尔工业   市匡堰镇樟
                                            辅助配套设施及其他          740.00
                               树村
                                            开缸费                    1,000.00
                                            小计                      7,590.00
                               合计                                  33,200.00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全部由四维尔工业通过自筹解决。

    四、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的项目介绍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后,除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发生变化外,该项目的产品情况以及可
行性均未发生变化。

    (二)投资计划

    四维尔零部件拟投资金额合计25,610.00万元。其中,厂房、基建设施投资
8,250.00万元,电镀设备投资3,600.00万元,注塑设备投资3,300.00万元,水处理
设备投资1,950.00万元,电力扩容1,150.00万元,电镀线开缸费2,000.00万元,辅
助配套设施36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四维尔工业拟投资金额合计7,590.00万元。其中,电镀设备投资3,500.00万元,
注塑设备2,000.00万元,电镀线开缸费1,000.00万元,辅助配套设施及其他投资
740.00万元,基建设施投资350.00万元。项目投资计划2018年开始,建设期8个月。
该电镀线考虑采用可以拆装的形式,以后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拆往四维尔零部件位
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工厂内。

    五、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部分变更,不影响该项目原有
的投资方案,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同时增加了实施主体的选择,
可以使公司充分发挥集团内部协调合作优势,更好的按照客户要求及市场实际情
况,选择最适合的实施主体,及时全面地提供优质的服务,更有效地控制公司管
理成本。因此,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部分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
资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作为广东鸿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
问,招商证券对本次公司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广东鸿图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发表同意
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广东鸿图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项
目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细化市场,节约成本,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招商证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广东鸿图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广东鸿图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的事项表示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朱权炼




                    刘丽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