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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鸿图: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2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9年4月9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
19日在公司广州运营中心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毛志洪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数据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二〇一八年年度
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2020 年)》的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收购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 60%股权形成
的商誉计提 5,535.96 万元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
分,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东提名,确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如下:
    1、经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确定于渊靖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
    2、经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确定毛志洪先生为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毛志洪,男,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高要市经济技术协作
总公司总经理,高要电厂总经理,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
资产运营部经理;现任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原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肇
庆市高要区二轻工业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除通过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3 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于渊靖,男,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省国资委
监事会中级监事(任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等省属国企专职监事),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创投业务部风控总
监,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兼审计室主
任,本公司监事。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