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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鸿图: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1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
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广州运营中心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10人,董事罗旭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
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黎柏其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数据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的《二
〇一八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的《二〇一八
年年度报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9 年 4 月 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熊守美先生、朱义坤先生、梁国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独立董事二〇一八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
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表决结果:同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540,062.4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1,732,477.12元,遵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91,732,477.12元为基数,计提10%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9,173,247.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8,441,066.41元,减去2017年度现金红利
70,943,582.20元,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0,056,713.62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方案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5 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分配共计 167,694,460.2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532,362,253.33 元转入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2020)》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表决结果:同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经相关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黎柏其、廖坚、罗旭强、冯庆春、梁宇清、徐飞跃、周乐人。
    各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
    经相关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为孔小文、熊守美、朱义坤、梁国锋。
    各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黎柏其,男,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广东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
东之一)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广东盛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董
事。其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处罚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廖坚,男,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最近五年曾任高要市信息中心、信息办主任,
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高要鸿爱斯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肇
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原高要市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盛图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励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直接持有 191,500 股本
公司股票(包括限制性股票 117,000 股、自行增持 16,000 股),另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罗旭强,男,196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慈溪汽车标牌厂厂长,现任上海
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尔集团”,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长、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宁波四维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维
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宁波邦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一汽富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没
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四维尔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6.04%股份,通过宁波汇鑫投
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38%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冯庆春,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主任科员、办
公室副主任,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管理部总经
理,本公司董事。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
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梁宇清,男,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肇
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党支部委员;现任肇庆市高要区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其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飞跃,男,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最近五年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
经理,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 190,500 股本公司股票(包括限制性股票 117,000
股、自行增持 15,000 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乐人,男,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广东省档案局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现任本公司董
事、党总支书记、行政总监,兼任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其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
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孔小文,女,1957 年出生,博士。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教授,长期从事
公司财务会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及相关管理学科的教学与研究;最近五年曾兼任广
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东骏丰频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州摩登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熊守美,男,1966 年出生,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铸造工
艺领域的研究;兼任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其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朱义坤,男,196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暨南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
副教授、教授、博导,2001 年 6 月起至今,先后担任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院长
(主持工作)兼任法律学系主任、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曾任广东佛山塑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门甘蔗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
立董事。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梁国锋,男,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丰富的汽车行业产品规划、项
目管理及销售经验,曾任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服务营销经理、市场部市场
调研及中长期规划高级经理,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汽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规划总监、副总裁,现任凯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其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