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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鸿图: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二○一八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
行使职权,做好监督工作,保障了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公司效益进一步得到提
高。现将二○一八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
    (一)第六届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二○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二○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公司二〇一七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
    4、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18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董事
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其履行职责的情
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合法,内
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运作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
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不定期的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核了公司的会计资料,
各项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能严格按照承诺和《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对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并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现金
管理收益。
    (五)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对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等
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发行方案
切实可行,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
格及授予数量、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
核,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调整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控股股东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一系
列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制度中设有专门的章节或条款对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
作出规定,并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档案,对内幕消息知情人档案进
行规范化管理。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
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
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